根据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》规定,工商联会员分为企业会员、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(一)企业会员入会条件:在我市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,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,均可申请参加为本会企业会员。
(二)团体会员入会条件: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,在我市进行社团登记的,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及相关社团,均可申请参加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(三)个人会员入会条件:
1、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、个体商户等,均可申请参加为工商联个人会员;
2、与工商业联合会工作有联系的有关人士、香港同胞、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,可被邀请为工商联个人荣誉会员;
3、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,可以通过协商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工商联个人会员;
4、我市原工商业者均为本会个人会员。